为进一步规范校服采购管理,保障校服品质与学生健康,落实忻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忻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2025)49 号)及我校相关制度,制定了《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现就我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流程及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政教校领导
副组长:政教处负责人
组员:财务处、总务处、各年级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日常校服管理工作
二、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闫春云
副组长:张庆林、续宏飞
成 员:学校管理人员1人;学校纪检委员1人;家长委员会代表初中2人,高中1人;教师代表初高中学部各1人;社会代表1人;家长代表初高一年级81人;学生代表初高一年级54人。
三、工作流程与开展情况
1.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党政班子集体决策,研究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工作开展情况:我校领导班子于7月4日集体决策,研究制定并通过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2.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后进入选用采购环节。
工作开展情况:我校于初一、高一学生报到时向所有新生和家长发出学生校服订购学生和家长意见征集书,并进行数据统计与公示,统计结果为,高一99.5、初一100%的家长同意选用校服。
3.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校党委纪检委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参会人员占比不低于80%),明确职责与流程,协同推进选用、监督、参与采购等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经班级和年级组推荐,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了校服选用组织成员名单。校服选用组织成员共146人,其中学校管理人员5人,家长委员会代表3人,教师代表2人,社会代表1人,学生代表54人,家长代表81人。经校服选用组织9月25日会议表决通过,由政教处主任闫春云担任组长,高一年级主任张庆林、初一年级副主任续宏飞担任副组长。
4.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采购模式由校服选用组织实名投票选择,校服选用采购模式包括:
(模式一)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
(模式二)按流程自主评定供应商;
(模式三)组织家长投票选定供应商。
工作开展情况:经9月25日校服选用采购专题会议实名投票选择,模式一获全票通过,确定选用模式一: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采购。
5.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采购流程
(1) 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颜色设计、面料材质、质量标准、价格区间、售后服务保障等事项,由学校为主体与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 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 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 确定供货企业,报选用组织确认。
6.公示选用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售后服务保障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采集学生身高等数据,确定购买学生校服数。
7.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并标明供货企业对当年选购校服的学生服务三年。采购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不得由家长委员会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8.校服检查验收
(1)交货前供应商需送检面料,合格后方可生产;提前2日通知交货信息,校方及时验收。
(2)每批次校服由学校随机抽检,结果须合格。
(3)校方按样板及合同验收产品标识、检验报告,建立验收台账,合格后方可发放。
(4)校服质量按新颁标准动态调整,学校有权抽查并依约处理。
(5)执行“双送检”:供应商提供原材料及样品检验报告;学校每批次抽检送至法定机构,费用由校方承担。
9.费用管理
(1)校服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统一收费并缴存财务专款账户,核对后30日内向供应商付清。
(2)合同履约后及时公示每个合同期的采购数量、单价及总金额。
10. 售后服务
(1)供应商按合同价负责校服补充供应。
(2)质保期不低于1年,接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5日内处理质量问题;人为损坏维修仅收工料成本费。
(3)建立投诉渠道,制定问题应对措施,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服务。
(4)提供定期上门服务及特殊身材学生量体服务(该服务不收费)。
(5)设立稳定售后点,保障库存与耗材供应;有条件提供校服线上服务平台。
(6)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将售后与履约情况作为续签依据。
四、工作要求
1.资料存档备案
校服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做到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2.评估和总结
每次采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次完善、改进。
3.质量与安全
校服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4.资助政策
(1)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凭证明材料免费获赠校服。
(2)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捐助校服。
(3)学校设立“校服捐赠站”,鼓励毕业年级学生捐赠未损坏的校服,消毒后供可接受的新生使用。
5.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校服质量检查和满意度调查,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