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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22年招生面审须知

时间:2022-08-10 16:27:16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科技局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及步骤的统筹安排,我校将对系统审核通过并推送到学校的适龄学生分批进行面审,请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家长在接到系统短信通知后,携带相应类别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到学校进行面审。为使招生面审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特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一、面审时间:810--18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面审的具体时间,将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发送至报名时留的手机号上,请各位家长注意查收短信,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到校面审,不要提前或延后。

二、面审地点: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忻州第十二中学)2号楼(善明楼)一楼

三、各类别学生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我校初中招生面审工作严格按照入学条件类别、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招生情况梯次进行。

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学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网签购房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二执行);

3.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学生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网签购房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二执行)

3.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学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学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网签购房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二执行)

3.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还须按本人具体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孤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涉及网签购房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二执行)或20218 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二年以上)和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3.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拆迁户子女入学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安置房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提供的名单;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类:在招生过程中,学校有空余学额,可面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

(一)、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网签购房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二执行)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的,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忻州城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0218 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二年以上);

4.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1.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731日,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2.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731日。

3.面审所需资料,请具体参看面审须知,属于哪个类型,对应准备全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准备复印件时要注意:

1.《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的信息页;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3.《网签合同》(《购房合同》)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住址页、盖章与签字页等。

四、防疫要求

为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应面审时间节点到校面审。

1.只允许一位监护人进入校园面审;

2.须持入学服务系统短信通知及报名号;

3.自觉出示5日内核酸证明、健康码、行程码;

4.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5.配合学校安保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及体温测量;

6.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进入校园。

附件:

(一)、忻州市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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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房产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网签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4)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现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网签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代替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安置房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4)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

面审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校招生面试工作领导组、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六、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350-3339820

2.学校网站:http://syfz.xztu.edu.cn

 

请各位家长朋友仔细阅读上述须知,确保带全所需材料,我校工作人员真诚地迎接您到校面审,期待在新起点与您相遇!